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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教育局读书问题

2023-11-18 4:24:3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想咨询一下彩香实验小学招生条件。本人自幼就住在彩香一村,户口也在彩香一村,因房屋面积人均不满18平方2010年左右申请了政府补贴的廉租房,房子在虎丘白洋湾,2016年已取得房产证,现家里小孩马上上一年级了,听说有两套房的人均面积不满18的,不能在该地段上学,请问我们家在彩香的房子面积是53.6,人均不满18,是否可以在彩香实验小学上学,如果不可以,需要如何办理才能在彩香实验小学上学,都是本地人已经在彩香住了几十年了,希望可以在彩香实验小学上学。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2017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规定,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 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信息证明。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65583213、65586825向姑苏区文教委教育处进行咨询。谢谢!姑苏区文教委
2017-7-3 18: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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