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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咨询

2023-11-18 0:31: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第一种情况:买房时单身名下无房,交房办产证时已婚对方有两套房,那我交几个点的契税?
第二种情况:买房时已婚有两套房,交房办产证时离异单身名下无房,那我交几个点的契税?
请问这两种情况分别交几个点的契税。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依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目前我市契税法定税率为3%。根据契税新政,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以下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规定为:(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家庭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应按3%征收契税。因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请携带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地税征收窗口进行申报,窗口税务人员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作出更详尽的答复。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支持!

2018-2-20 0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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