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问一下我的情况,我何普查,15962101022。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在老家修养,我是肾肿瘤患者,做手术时医生告诉我肝上还有一个肿块,因为公司没有告知我接触职业危害,我当时就没有检查这些,我接触甲苯等化学品,甲苯会导致很多疾病,包括肝肾,有可能化学性肿瘤,我只想知道苏州卫生局有没有负责,会不会威胁到人的身体人的性命?有没有调查?我是在三星上班31个月得了肾肿瘤!几次回复我不在法定职业病内?就不解决了?因为三星家电一工厂收回空调kd这份业务,三星自己在做,因为我出货,因为出货急,胶水根本就没有干就出货,直接吸入体内,公司也没有告知我是职业危害,没有任何的防护!还有劳动强度特别大,会不会引起肾损伤,这样会不会草菅人命?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作不作数?职业病医院有没有更换院长?我现在得病脸色半年多了一直发黑,什么原因?我就该死,我就该得病?我是接触化学品重金属危害我才需要申请职业病诊断的,难道就有那么难吗?三星就那么厉害?不提供危害报告,我就不能做诊断了?我接触的化学品100%超标,因为我没有戴口罩,而且胶水根本就没有干,味道特别大。本来这个就是职业病岗位,公司告知我了没有?有没有我的职业病岗位体检档案?16年底的三星pba仓库b仓集体过敏事件有没有备案?我就纳闷了,我的以前献血救死扶伤,我以前那么热心肠的人,如此会受到这样不公平?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对于您的境况我们深表同情,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回复。申请职业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所患疾病须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规定。符合条件后再由具备相应资质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医师判断二者有无因果关系。目前,肾肿瘤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因此职业病诊断机构无法受理您的职业病申请。至于您的其他疾病是否为职业病,同样要看是否满足以上基本条件,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这只是其中一种胶水。
我就是死也要死在维权的路上,去北京可以吗?
1.你贴的图中,没有提供针对目前尚未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肾肿瘤,如何鉴定职业病的法律意见。2.根据图2,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你去了吗?3.根据图3,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所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你觉得这就是维权?我很赞同你维权,但是不赞同你现在所谓维权的方式。真有决心,拿起法律的武器,搜集有关的证据,而不是一句和三星律师团队耗不起,就采取这种乱投诉的方式。卫生局,安监局,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国家主张的方向,法治非人治。你材料不全,职业病诊断机构当然不会受理,这点在你贴出的法律意见书里可看出,参考图3。
证据我要是不知道呢?苏州联建中毒事件怎么回事?那是大家对这些不清楚,要不就不会发生中毒事件,我找证据?如果急诊不知道原因就不用抢救了?你说的有依据吗?特事特办,他们会拿人命开玩笑吗?你就讲这些?什么意思?
没完没了,结果依旧
1.急诊以缓解病情为主,具体还会专科诊断。这和你的申诉不一样,急诊的依据就是病人的表面病症进行判断,你的比喻不恰当。2.请参考你的法律意见书,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危害相关材料,判决不服可上诉。3.第2条完成后,依法申请职业病诊断。4.我说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依法办事,谁都跳不开。对了,不管联建中毒,还是强生事件,这和你的案子并无直接关联或是逻辑关系,所以申诉要成功,得有证据,没有,就只有想办法一点点收集,从法律途径走。
在这做个大胆的假设,如果安监,卫生因为你在论坛里申诉,进行了对三星工作场所的调查,和你病情诊断,结论是三星没有导致你发病的危害因素。接下来你怎么办?
知道了,管他什么结果呢,
你是不是在说笑?第一公司有职业危害,二我接触甲苯等化学品的危害,如果说没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关键有可能吗?你怎么会这么大胆的说公司没有危害因素?如果没有,那才是大问题!黑的永远白不了,染色也会掉色。
职业危害和你的病之间证据链接不牢固,我这个假设只是想测试下,结论是,你已经认定了你的病就是因为公司职业危害。任何部门,公司,机构一旦做出不是职业病的诊断都是错误的。但是,法律讲证据的,请参考我上两条回帖。
1、公司有职业病危害,不代表你接触了,或者接触一下就叫职业病岗位;
2、你一会儿说公司刷地的甲苯让你得病,一会儿说搬运的pcb让你得病,你自己都没搞清楚状况,在这里瞎投诉什么;
3、你一直以来标榜的献血者,在你前边一个帖子里自己都说了,以前的单位献一次补贴500块钱,到三星后献血公司居然不补贴了,敢问你搞清楚什么叫义务献血吗?我献了那么多次没听说过发钱的,你以前到底是在卖血还是献血?
照你这么说,国家就得把所有工厂关闭,没有哪个工厂是完全没有化学品之类的。
我不搬电路板我会接触未干的胶水?三星献血补贴是200块钱,我自己没有拿过一分,我是无偿献血者,单位填哪里都无所谓,但是我把三星家电一工厂填进去了。
那要防护吧,那要告知吧,是的苏州都是电子厂,如果联建防护做的好,有告知正己烷的危害性,否则不会中毒那么多人,或许就没有人中毒。
如果甲苯中毒呢?
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判决处罚必须要有充分有效的证据的。法官判犯人有罪也一样的,都得有证据。
2018-4-1 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