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借贷事宜到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河南人李**,持法院联系函到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李**在常熟居住信息,没想到常熟公安网没有此人的居住信息,之后为了确认她就在常熟,我带着法院的工作人员去找商城6区2040号店面,李**就在此店面经营自己的生意,法院工作人员说让我报警,我报警后接警同志帮我转接了,得到的答复是我自己去青莲路警务站说下,试问李**在常熟找商场6区2040号经营生意十几年多,没有居住信息,还要报警的人自己去说,我只知道她经营生意的地址,却不知她暂住地址,试问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何在?执行力何在?在常熟居住十几年竟然没有居住信息,这样的工作效率和不作为怎么能让广大市民和群众放心?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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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人民的请求”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公安局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告知您查询个人信息的途径,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关注。
2017-6-27 08: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