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回复我如下答复:“网友你好,2018年7月6日,度假区公安分局金庭派出所接警称,家旁边种的几棵果树被偷。接报后,民警到场了解,系正在进行道路修路工程,但诉求人与属地村委双方因征地价格差距较大,未被村委修路工程征掉,当天下午诉求人家承包地上枇杷树、石榴树、冬青树、柏树不见了。民警告知诉求人至属地村委向村委负责人询问了解。” 本人报案,是因为树被偷了,村里称不知情,所以才报警。请求刑事案件立案,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你们让我再去找村委会,你们的职责在哪里? 再次还原事件经过: 我叫吴**,女,身份证号:320524×××××××××××× ,家住金庭镇(西山镇)东村横山岛二组。在2018年7月6日下午,那一天,我在苏州接到西山邻居电话,称我家门前十几棵树,都不翼而飞了。我和儿子立即赶往西山,结果看到,我家七棵枇杷树、三棵柏树、两棵石榴树、一棵冬青树都被挖走了。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偷走我家门前种的一排树木。
事情发生后当天,我就用我的手机,号码是159622180××打电话给村里领导,得到的回复是村里不知情。随后,我们就了报警,金庭派出所的警察到了我家,看过了被盗现场,让我和儿子到派出所做笔录。但是并没有将我家被盗的枇杷树、石榴树等树木的事件作为涉嫌盗窃罪的刑事案件立案。当时,我们请求警察将我们的案子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是警察没有答复。 公安机关对于我家枇杷树、石榴树、冬青树、柏树被盗一事件,并没有认真查处。甚至连相应的调查走访,以及调取附近的监控均未进行。作为农民,自己所种植的树木就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老百姓门口的果树等树木公然被盗,对于该事件的影响是非常恶劣和严重的,对于树形高大的树木被盗,相应盗窃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运输树木的车辆均可以追踪溯源,但是金庭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没有进行任何的调查工作。 时至今日,因村里要在我家被挖地点修路,我家门口树木被盗窃的现场即将面临彻底的破坏,对我们请求立案的事件的处理造成进一步的阻碍。对此事,我本人多次向村里反映,但均未给予明确的答复。
本人再次诉求:对于金庭派出所关于我家枇杷树、石榴树、冬青树、柏树被盗一事,依法进行刑事案件的立案。若该事件不构成涉嫌盗窃的刑事案件,也恳请金庭派出所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民警到场了解,系金庭镇东村横山村级道路建设,需征用诉求人家承包地及地上的果树,后金庭派出所民警与属地村委负责人沟通,属地村委严主任于2018年12月1日上午已上门至诉求人家中协商征地款及果树赔偿事宜。目前双方就赔偿事宜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从哪被挖从哪种起!大树不行种小树!真相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啦
2018-11-29 0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