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在上一次的发帖中,关于吴江区黎里镇镇西路某户非法占道、私自搭建的问题,吴江便民员的回答令人不甚满意——回应说“该处未发现违章搭建情况”???请问有关部门领导是否可以理解为户主门口的公共小区道路可任意“合法占有”???
从上一次的帖子中可以明显看到:屋外搭建地块内包含两棵公共绿化树木,若此种情况为合法,是否可以理解为绿化为私有?从拍摄的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到除了树池外,此处已再无空地,能占有的地块都已被占有。且不说有多影响市容市政,房屋内向外延伸的烟囱直指树木,安全隐患严重。
该户因上次有关部门的合理执法,心生怨怒,不愿让出公共土地供周边居民停放车辆。原本小区道路狭窄,停车困难,现今有群众反映,停于该户附近公共道路的车辆屡次被泼上熟食店废弃油污废水,令人作呕更令人咋舌!很难想象泼洒油污的情节是否会演变为故意毁坏他人车辆等情节更为严重的问题,恳请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周边居民皆知晓该户情况,无奈没有正当手段处理这些事务,也不敢于“友邻”结仇结怨,只能默默忍受……
再次恳请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另,恳请有关部门将非法违章搭建的相关条文知识传播于大众,让题主和广大群众有更好的认识和解读!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汾湖综合执法大队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有新增在建建筑。经了解,该处有处历史存量违建,汾湖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逐步处理。关于乱堆放的情况,综合执法大队会协同社区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感谢您的关注。
2018-11-13 09: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