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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籍迁入的咨询

2023-11-16 6:22: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情况:某人a原来是姑苏区某派出所的户籍,现在姑苏区内另一地方购买二手房一套,已办过户,拿到了新的不动产证。原房东b户口尚未迁出。
问题:a能否凭新产证办理户籍迁入该房产所在地?如果可以,户主是谁(两个户主)?会有影响学区、社保等其他权益?
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请您先解决您户籍迁移问题,若您户籍迁移过后对学区、社保等问题仍有疑问,可再发帖咨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咨询姑苏分局行政许可大队,市内户口的问题是由派出所办理,因诉求人所述较为笼统,建议诉求人提供具体拟迁入房屋地址,届时将由拟迁入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解答。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如果您还需咨询学区问题,请致电68728106向姑苏区文教委教育处(幼教办)进行咨询。
姑苏分局双塔派出所
感谢,公安的回答速度也很快。一个简单清晰的户籍政策问题,从市公安局传到区公安局,再从区公安局传到派出所,看似严密的传递流程,让人倍感意外。户籍政策,竟然在一个苏州市,或者说在姑苏区内,甚至各派出所政策都不一样的吗?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派出所后,还要再传到哪个经办人员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和《关于规范<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适用工作的通知》(苏公治【2017】25号),应采用公告后将原房屋所有权人户籍迁出的措施。不知该政策在各派出所间是否区别对待和执行?
公安的回答不能解决问题。何来进一步咨询教育部门?
购买二手房时,为什么不叫原房东b户口迁出???你允许了原房东b户口不迁出,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复杂化了?

2018-7-13 1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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