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收到美丽人生(原米兰,潮汐美容美发)的短信说是26日开张,只要激活就可以用原来的卡里面的钱。到26日晚上我和几个同事一起去了美丽人生美容美发,店员告知我们说让我们以1比0.5的比例充钱然后才可以激活原本里面的卡,我卡里有2300元就要我冲1150元,而且我卡里有多少钱店家都无所有的,就说反正要冲一半的钱。可是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刚刚一个老板不见了,然后转给他了,之间肯定有协议的。否则谁会吃亏去承担原来的那么多的卡费。据以前的店员告知,这个老板只是用了20万把这家店盘下来。现在让我们这样在充钱,万一在跑了怎么办对吧。起码要让我们用的差不多在充钱吧,否则对我们有什么保障。这家美丽人生本来就开在潮汐的北面,店里生意也是一般化。我们怎么可能在来上当。而且店员也很理直气壮的说,是让我们抱紧处理,警察也不管。麻烦相关人员帮我们沟通下。我们现在有个群,里面有40个受害者。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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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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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目前,我局已派员告知美丽人生理发店负责人,发售充值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售卡,对违规发售单用途预付卡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吴中区商务局
王小姐13862152****
网友:
您好!目前,我局已派员告知美丽人生理发店负责人,发售充值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售卡,对违规发售单用途预付卡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
吴中区商务局
1月4日下午4点商务局的人陪同我们的朋友一起在去美丽人生,说是只要能证明老板或者老板娘发次广告就可以让我们不充钱消费,可是现在老板娘和老板不承认,我想试问,为什么不能相关部门查老板娘或老板的转账往来呢,不是冲1000以上就要罚款的吗?不能一直让我们老百姓去举证啊,就是因为我们权利有限,才要相关部门配合啊。我们群里40个受害者,有的人还是充钱的,不能因为只有1个人举报,你们就不处理啊,非要人多吗?所以有关部门要在次查处,我们有的证据我们肯定提供的,可是相关部门也是要一起配合的。对于老板老板娘发的广告你们可以查手机号码或者其他途径啊。
这些就是证据,难道不是这个店里的老板或者老板娘会发这样的公告吗?既然发了这样的公告,那就应该可以使用卡,为什么一直要激活呢,这个上面说可以继续使用啊,如果不是店里的老板或者老板娘,有哪个人会这个公告对吗?希望相关部门做做事情,可以吗?如果这边不能处理的话,我们还是要继续反映投诉的。不能不把我们老百姓的钱不当钱,我们都是血汗钱。
2018-12-28 1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