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些疑问想要咨询。我老婆已经怀孕,现在准备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生育登记服务单》,夫妻双方均不是苏州户口,去社区咨询办理时需要提供《职工生育证明》,我老婆那边的单位已经开好了。但是我在上海工作,公司这边不提供《职工生育证明》的办理,说是如果要开的话只能开具荣入职至今的未生育证明,那现在该怎么办?是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吗?求告知,谢谢!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关于开具职工婚育证明的问题,单位须为职工开具婚育证明,一是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第三十条“(一)职工妊娠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经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者街道(镇)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由社区(村)居委会或者街道(镇)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卫生计生部门也是依据该办法,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为符合政策怀孕、缴纳苏州市区(含园区)生育保险的妇女开具《生育保险联系单》,作为其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凭证;单位如果因不了解该职工的生育情况,可写明在本单位就职期间有无发现违反政策生育的情况。如您所说,上海单位可以为您开具生育情况证明,如实写明即可。如有疑问,还可电话咨询:人社部门(电话12333),苏州市卫计委基层指导处电话68300995。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不是要女的就行的嘛
去社区问的说都要,然后苏州卫计委的官网上也说要。
我上周才办的,只要了我老婆的婚育证明
2018-12-27 17: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