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津市市政府部门,作为津市市中亿百联的诸多受害者,看了上期津市市政府对中亿百联卷款失联的问题回复,现提出以下疑问:1、津市中亿百联是津市政府引进的借贷公司,并不是高利贷公司。你们在回复中说曾经打过法治广告,要老百姓要防范高利息的诱惑,据我了解,中亿给借贷利率也不是很高,并没有达到高利率的标准。对于广大受害者来说,印象更深刻的是桥头的电子屏上打的津市领导为中亿百联剪彩的广告,自开业起到关门止,常年不间断。2、津市中亿百联在营业期间到底有职能监管部门检查没有,你们说是检查了,没有查出问题,既然你们专业人员都不能查出问题的所在,我们普通的老百姓就更不能防范了。我认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而事实上又出现了诈骗问题,那就是最大的问题,难道检查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3、事情发生了快一周了,整个津市的受损金额约达2800多万,那可是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对于每一个受害家庭都差不多是灭顶之灾。也没有见哪个部门牵头说把诸多的受害召集在一起,开个会,告知一下案情的处理情况,相反,当受害人群来到市委要求见相关领导,还遭到公安人员的抓捕,并且打伤了受害者,这难道是父母官的所做与所为吗?津市政府领导们,象你们这样以冷漠的态度不管不问,我们老百姓的梦想在那儿?你们把中亿佰联引进津市,目的也是为了把津市的经济发展好,发挥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难道大家这也有错吗?
特别理解楼主!!!我们现在还能相信谁?
是啊,政府都这样,我们还能相信谁????
刑事犯颜俊缓刑期间被政府招商引资办“金融服务机构”诈骗过亿,政府该不该赔?
一、颜俊诈骗案的基本情况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的颜俊(9430721196809171013),在2013年1月25日因包庇罪被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却在2013年7月离开安乡到津市开投资公司办“金融服务企业”。颜俊在缓刑期间伙同其儿子颜鹏(430721199010241010)、儿媳李玲(43072119911117286x),在常德津市市、汉寿县、安乡县,打着“中亿佰联” “君毅财富”“盛世宏鑫”的牌子,被三地政府招商引资,办着合法证照,实施诈骗。颜贼公司从起码5万元开始吸取,以6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为期限,用月利息2分和1.8分为诱惑,在津市公司诈骗4000万,汉寿公司诈骗3700万,安乡公司诈骗2800万(合计一亿零五百万)于2015年11月27日卷款跑路!短短两年多,颜贼诈骗三县市上千家老百姓一个多亿!颜贼的诈骗,造成大部分受害者家庭大半生血汗钱付之东流,夫妻失和,兄弟反目!受害人感到无比屈辱,悔恨,愤怒!终日以泪洗面,生不如死!被颜贼诈骗的人员中,有风里来雨里去整天削甘蔗卖烤红薯的小商贩,有常年背井离乡在外打工的打工仔,有日夜三班倒的一线工人,有一辈子工作在基层省吃俭用的公职人员…….被颜贼诈骗的血汗钱里,有癌症病人的救命钱,有脑瘤儿童的手术钱,有年过古稀之人的养老钱,还有半百之人给儿女的结婚买房钱……颜贼,这家缺德玩意,简直就是一窝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斩断了千多个家庭一辈子的梦想!
二、颜贼现在怎么样了
颜贼一家于2015年12月1日被常德安乡县公安局抓获,但是绝大部分资金已经挥霍流失,损失难以追回!
三、事件发生后津市人民政府的回复
事件发生之后,各地的受害者联合起来,相互沟通信息,抱团取暖,集体疗伤。
津市的受害者第一时间找到市人民政府,询问政府“为什么一个政府招商引资的合法公司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就卷款跑路?政府在颜贼公司的准入和监管上是否存在严重漏洞?”津市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是如此回复的:一是在准入上,颜俊公司当初来是合法的,所以就给他办了一系列合法的证照。二是在监管上,政府相关部门也对颜俊公司进行检查了,但是没有检查出来问题。比如在2015年的5月份,都检查了颜俊公司,就是没查出他的非法操作情况。三是公安机关会尽量查封颜家财产,尽量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四、颜家财产到底如何?
据各种消息:一是颜贼全家拒不吐口所隐匿的财产,首犯颜俊被关在安乡,安乡是他的家乡,善于“包装”的颜俊在安乡算是“红顶商人”,其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可以庇护他,他有不吐口的“本钱”。二是颜家的固定资产比如房子、车子等早已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了款。也就是说:查封的财产首先要还银行贷款!那么,颜贼被查封的财产还了银行贷款之后,根本留不下什么来归还受害人。
五、事件发生后受害人找到的政府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证据
1、颜俊在缓刑期间本该在原籍安乡社区矫正,而津市市人民政府却把他当成“红顶商人”引进,为其办理合法证照,由他开设“金融服务机构”,为颜贼诈骗做好铺垫基石。
颜俊在2013年1月25日因包庇罪被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限自2013年2月9日起至2014年2月9日止。在缓刑期内,颜俊必须接受社区矫正。令人不解的是,缓刑犯颜俊却在刑期内精心包装摇身一变成为“红顶商人”,被津市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堂而皇之地开设“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7月11日,津市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为颜俊的“津市中亿佰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好各种证照。2013年7月17日,颜俊公司在津市市人民政府附近100多米的地方隆重开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颜俊,尚在服刑期内,不但在津市开“金融”投资公司,而且还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刑事犯,本不是一只好鸟,却在津市被奉为上宾!这简直就是政府把一匹披着羊皮的狼投进羊群中,任由恶狼去吃羊!说白了,就是政府引狼入室,让老百姓遭受人祸!
顔俊开设的公司为什么是被引进的“金融服务机构”?从津市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8日的经济工作会议王学武书记的报告中看得出来。报告在“总结2013年,坚定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的自信心”中的“经济发展稳中有升”的部分里,明明白白写着这么一句话:“引进中亿佰联、皓天典当2家金融服务机构,新型经济业态不断增多。”
值此,作为受害者,强烈呼吁津市政府担负起主体责任,拒绝冷漠,执政为民。理由如下:
1,津市中亿百联是市政府引进扶持的,成立时津市政府多名官员粉墨登场剪彩,在政府主导下,银监,工商等多家监管部门为其成立一路绿灯,颁发悬挂醒目证照,使其披上合法外衣,客观上起到了为虎作伥,助推其在合法外衣下诈骗血汗钱财的作用。
2,我们的投资合法,受到法律保护。受害者在政府误导下,充分相信了中亿百联的合法性,加上民间投资受国家鼓励,李克强总理也有重要讲话,投资利率也在法定范围内,因此投资损失理应由政府主导予以赔偿。
3,政府监管缺失,是导致骗子公司恣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中亿百联非法集资敛财,作为普通百姓是无法识别的。银监,工商等监管部门拿了纳税人的钱,不好好为纳税人服务,行政不作为,导致了骗子公司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骗子公司就在政府眼皮底下,距政府仅几百来。如果政府及时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打击,就不会有我们的巨大损失。
综上所述,津市政府为津市中亿百联披上了合法外衣,又缺乏监管,客观上起到了放任骗子公司非法敛财的助推作用,并且成为了误导投资者跌入了没有防备,倾尽所有投资的陷阱。我们是相信政府,相信政府保护的公司才投资的,我们因此遭受的毁灭性损失理应由政府担责。
我们强烈要求:
1,政府火速成立市长领导的专案组,精心组织并实施案件处理工作
2,迅速冻结骗子公司资产,拘捕涉案犯罪人。
3,制定赔偿方案,政府应是赔偿主体。骗子公司冻结资产赔偿不足部分由政府赔偿。这股祸水是津市政府引进来的,祸水的肆虐漫延又是津市政府监管缺失推波助澜造成的。政府惹的祸,理应政府承担,不能驾祸于人民,如果驾祸于人民,那还算人民政府吗?
4,政府赔偿有泪罗等地先例,津市政府不会漠视。
津市政府如果不赔偿担责,必将天怒人怨。我们强烈呼吁津市政府赔偿我们的血汗钱,保命钱!
如不归还我们的血汗钱,我们将一级一级的上访,走上维权之路!!!
2016-01-14 11: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