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渡湖韵青城,广济北路,凤北荡路口,最近拿房,有一项收费有些疑问,拿房时物业要我交半年公共能耗费500元,也就是说一年1000元,每年得交,请问有关部门,这个收费有法律依据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业主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收取公共能耗费的问题,经了解,符合《苏州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苏住建规(2011)14号文件所规定,今后若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的预收费数额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如有疑问可至物业咨询,电话(0512-67913331,0512-67913332)。相城区北桥街道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这个现在都收的,上面写了多退少补,我买的房子也有
一年500啊
这些就是小区公共区域的花费,肯定有依据啊。只是多少,这个事后得有个明细出来。
现在都收的,不过后续你可以查看他的支出明细
即使是有依据或是所谓的行规习惯做法,不能想收就收,得有公示收支,光自说自话的公示还不够,得有业委会监督,有业委会监督还不行,因为也有拿了好处乱报帐的,还要有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稽核检查,拿出稽核报告,否则缺少监督的收支都有一些贪婪的眼睛和一双白手套蠢蠢欲动。
这就看物业给不给你省钱了,好的物业一年500元能耗费都用不完,向这种费用物业是没法忽悠,都是以电力公司发票为准分摊到每户的。
我们小区说,第一年因为电梯都还在维保期内,不用电梯维保费用,所以,只需要200多,但是过了维保期,每年要增加电梯维保费用,所以后期公摊费用会增加
2018-1-9 20: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