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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示就让业主签字动用维修基金(第三次反映)

2023-11-13 18:57:1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而又高贵的高新区住建局同志好:第三次反映彩云花园物业在为公示7天的情况下(改造方案、预摊分摊清册)就上门让业主签字,动用维修基金。已经违反《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2]1号)规定。这是第三次反映,希望贵局能有所作为督促杰琳宇物业按照相关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7天再让小区业主签字,把改造方案公布出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核实,彩云花园的监控项目尚未申报到我局,待具体申请材料送到我局后我局会严格审核。同时我们也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提醒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2]1号)的要求操作。【高新区住建局】

2018-12-28 1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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