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防火灾安全考虑,针对拆迁小区车库煤气罐进行没收,此举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凡事能不能不要一刀切,煤气罐也是老百姓花钱买来的,有的煤气罐甚至是刚充的,希望有关部门关注下,是否可以考虑折价回收处理,或者用其他方法去解决这个事情,这样老百姓心理上也会容易接受点,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园区“431”行动要求,车库等非居住场所严禁住人,禁止车库改变使用性质,禁止在车库内使用钢瓶液化气的灶具,生火做饭应在原设计的厨房操作,且由于车库大多密闭,如使用液化气,还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甚至发生泄漏爆炸,对于清理的钢瓶,由社区登记用户证、押金收据等情况,每周一上午送我街道城管办,由城管办统一至液化气公司申请退押金。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
煤气罐太危险,本来就不该在人口密集的小区使用,以前农村的时候还可以,人比较分散也没这个条件安装煤气管道。
什么时候煤气罐变成炸弹了?我用了几十年还不知道?
那个小区啊?我们亭苑怎么不管车库住人呢
2018-5-19 15: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