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姑苏区购买贤雅居的1套商品房,已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付完50%的款项,后续准备签订合同和办理贷款,但是开发商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国家和苏州都颁发过维护购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的相关通知,要求开发商支持公积金贷款。但开发商说目前未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而且他们回款时限要求高,要我尽快办理贷款。请问开房商这样不让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允许,如何协商处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hintli网友,您好!请私信告知您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向您了解情况,为您详细解答。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hintli网友,您好!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目前您已了解。接您反映情况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姑苏分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开发商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该楼盘售楼处已在醒目位置公示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部分楼幢已经完成公积金贷款备案,您所购楼幢由于建设进度尚未达到要求故暂未办理备案手续。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已向我中心承诺,进度达到要求后立即提交贷款备案手续,待房源备案通过审批后,即可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12-20 11: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