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燕兴物业自入住伟业迎春乐家4年多来,没有公示一次公共收益,停车费分成、广告费,租赁费等,更不用提与业主分红了。
多位业主反馈,答复燕兴自述每半年公示一次,但1万多名业主,还从来没有人见过一次,更别提与业主分红了,沟通一下,看如何公示、何时与广大业主共享公共收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开发区物管办了解,经与区住建局确认,迎春乐家在交接完成前的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的分配,将按迎春乐家服务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的相关内容执行。感谢关注!
都要他滚蛋了,公示没什么意义了
怎么可能!燕兴不是企业,是搞社会的。
2018-11-21 1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