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报道一起交通事情,北环路齐门路口附近,一“泼妇”随意停车,被交警要求出示驾照时,说一些“让交警摸她”以及甚至辱骂交警的话语,言辞激昂,情绪高涨。纠缠半天,最后事件以处罚200元收场!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如隔靴挠痒不公平,乱停车辱骂交警妨碍公务等数罪并罚,应该不值200元,起码要扣个几分,坐几天牢吧。这要是在外国如此对抗警察,会是啥结果?还用跟她啰嗦,直接抓去坐牢,直接击毙都有可能^o^!现在人不缺钱,对于违法乱纪、嚣张跋扈的人,仅仅以罚点钱了事,相当于助纣为虐,必留后患,日后更加嚣张。俗话说,乱世须用重典,执法不严、草率了事,违法乱纪行为始终横行,后患无穷!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理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感谢来信人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8-18 09: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