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当时为预备党员。2010年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一起由南京审计学院转移到工作单位江苏新亿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在的胥江街道,后于2011年7月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并于2012年左右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到居住地横街街道。(档案是我自己开了介绍信亲手交到横街街道的)后2017年全国党员普查,横街街道工作人员跟我联系说档案找不到了,我就反映了这些情况,最终街道人员回复档案在双塔街道找到,据说是由于合并就转到了双塔街道。现在由于我工作在吴中区,想重新将档案转到吴中区,于2018年11月28日联系街道,横街街道又反映档案不知道在哪里,双塔那边也要找找看。现在是1月3号还是没有答复。全国党员普查已经确定我的党员档案在双塔街道,为什么现在又要找,不知道在哪里?街道工作人员怎么可以对老百姓交过来的东西不负责任?不妥善保管?查都没查,就回复我“街道不可能接收非本单位档案”,是我亲手交过去的,就可以这样轻描淡写的打发,是人民公仆该有的责任心和态度吗?党员档案这么重要的材料,全国普查已经调查好的,还要找?对于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表示不满意。而且我的档案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另依据市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要求,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层转至所去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仅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街道没有保存个人档案的职能和权限,建议该党员查找下个人档案。
现在都是放在新区人才市场或者园区档案中心,谁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柜子里啊,说句不好听的,哪天走水了灰都没有
也不用太担心普查的时候已经扫描电子档了
2019-1-9 14: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