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我在二院对面的锦绣商城买了三件真丝连衣裙,当时天气比较炎热,随便购买了,回家后有两件觉得比较宽大,影响着装效果,于是第二天去锦绣商场去退货。我的两件真丝裙吊牌都在,下水也没有下,完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有图片但发不了),但是商场老板娘却以不能退货只能换货为由,拒绝我退货的要求。协商许久老板娘只提供换货或者帮着改小的服务,商场的衣服一时也没有入眼的,如果服装改小版型都受影响,肯定还不如不改呢。老板娘坚持自己的三十年开店霸王条款只能换不能退,可是我的衣服不适合自己的尺寸,并且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她为什么不能退钱给我呢?希望政府可以帮我们消费者协商一下,退还我570元,因为我实在这两条裙尺寸难以接受,希望可以享受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我的联系电话: 朱女士13773026678 本有收据和衣服图片为证,但是上传不了,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发给你们。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蝉鸣了了”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协调,商家同意免费更换,不同意退货。2017年7月11日电话告知您协调情况,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9 21: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