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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升新苑57幢5单元存在火灾隐患, 望解决

2023-11-11 13:00: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帖最后由 江南本是天堂 于 2018-1-24 12:06 编辑
新升新苑57幢5单元一楼公共大厅内长期停放众多的电瓶车, 给我们居民带来极大的火灾隐患。这些电瓶车不仅影响我们的日常出行,最为严重的是车辆拥挤,且大厅内充电的现象更是让我们如同生活在一个随时待燃的危险环境之中。57幢110室内居住人员众多,这些租户的车辆都停放在大厅之内;一直敞开的房门也常有异味传出;单元门常被大开着;110室的车库之内也堆满了众多垃圾 。
这些现象我们居民也向物业公司多次反映投诉,物业公司的管理也仅限于贴几张告示,无任何有效措施。
请问如果火灾真正发生了,物业公司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出租的业主是否有连带责任?
做为业主, 我们不仅支付物业费,而且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公共收益也未见分享给众多业主。我们给了物业公司充分的信任, 我们也希望得到相应的回报。
如果回复, 请不要给我们冠冕堂皇的黏贴。我们希望知道问题是否可以解决,什么时候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是约束双方的,物业公司保障我们的生活环境安全整洁是最基本的前提,在此情况下,业主支付物业费。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言而有信,大家彼此尊重合作。希望我们能早日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之中。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针对诉求人反应的情况,我们也及时进行了了解。新升新苑小区57幢5单元一楼大厅停放的电动车是由部分业主及租户停放的,该租户为某单位的员工,物业管理处也将该情况与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电话告知,同时我们也多次张贴友情提示,告知在单元公共区域不要停放车辆及杂物,不要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但劝说效果也不明显。目前物业管理处已安排秩序维护员加强该区域的巡视,对乱停、乱放及充电车辆及时进行劝阻,同时也将该情况反馈给了社区,接下来物业管理处会继续将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的。【新港物业公司】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民警至新升新苑57幢110室进行了走访检查,发现57幢110室房屋面积97平方米,住有6人,符合《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人均最低承租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民警也告知房东和承租人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劝导其注意日常生活习惯,避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虎丘公安分局】
民警至新升新苑57幢110室进行了走访检查,发现57幢110室房屋面积97平方米,住有6人,符合《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人均最低承租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民警也告知房东和承租人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劝导其注意日常生活习惯,避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虎丘公安分局】

2018-1-24 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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