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古丈县政府某局长与其兄弟强占街巷的排水渠道,合建私房,四周的居民的下水道、通风、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居民们投诉到县政府规划局,才知道该局长竟然没有建房的规划证!居民们投诉到县政府国土局,才知道国土局竟然没有同附近的居民沟通,就给其办了土地证!居民们投诉到县政府两违办,接待的政府工作人员竟然说,这样的事见得多了!如果不是这个局长跟他们打了招呼,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事!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强行建房,他们会如此的无视执法吗?百姓们对这样的人民政府该说什么好呢?
难道不可以指名道姓、让大家都清楚其人?多大的官位能这样呼风唤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铁轨旁50米内,不准修建住宅。但是在古丈一号隧洞外,却出现了这么一件怪事。在一号隧洞防洪沟旁,一栋三层的楼房拔地而起,工人们红红火火的忙着修建房屋,而此房屋离铁轨竟然不足10米。据悉,修建此栋房屋的房主并没有土地使用证明和能证明这块地属于他的相关资料,完全属于私自占用国家资源。这样强占国家资源作为私用的人,难道都没有相关部门对他进行管理吗?社会是怎么了,难道国家的资源,只要是霸蛮就可以占为己有吗?这还是一个法治国家吗?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并进行处理!
2015-02-07 20:3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