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将父母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其中一套房产证过户给大女儿,(共有二个女儿,大女儿结婚在家,小女儿已经出嫁)。 无论是赠予还是买卖,需要到哪里部门去办理,还要带哪些材料证明,请提供地址和电话,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国土资源局答复如下:你好!将父母名下的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可以以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办理。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需提供:昆山市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明、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其中买卖或者赠与的税费区别,建议直接拨打0512-57335889咨询税务部门,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为0512-57986100,地址为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
2016-11-29 16: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