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到目前为止,世茂创梦小区已经发现被偷了四双鞋,可能还有更多,业主没有发现。居民发现,小区南北大门口的监控摄像头被物业拆走了,而这些摄像头是2015年物业工作计划上改造门禁的一项内容。当时听到小区要装门禁和监控,居民们居本都签了名,物业从而可以用维修基金。但是门禁只使用了一个月,就无法使用,后来没有维修过。装的监控更是摆设,因为和小区原有系统不符,所以无效。当小区里发生偷盗,汽车刮擦,居民被劫持的事件时,无法使用图像。有业主打电话问房管局,有女工作人员回答,他们只管盖章,而工程或设备能不能用不关他们的事。花几十万装个无用的系统,居民的维修基金买单,现在又把门口有限几个摄像头拆走了,居民的损失谁来赔?居民的安全谁来保障?以前也反映过宝洁物业不作为,有关部门回复,物业是留守状态,那么留守状态下,居民安全要不要维护?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而物业有的是钱,请某些人天天打电话催缴物业费。到底有没有部门管物业的?物业不作为,还天天催物业费。难道真的有天上掉钱的事?难道真的鼓励不劳而获?这对辛勤劳动,诚实经营地个人和企业是无情的讽刺。物业只要占着物业的位置,就可以收物业费,而不用管服务质量,甚至是没有服务。而百姓则必须交物业费,不然就会违法。法律到底是保护什么的?也请有关部门回答一下,最后的这个问题。小老百姓不太懂,一直不明白。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悲凉的秋”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据小区宝洁物业反馈,您反映的门口监控探头实际上为当初乐生活公司提供的门禁系统,该系统由乐生活公司免费提供使用,但通过广告收益作为免费试用的条件,现该公司决定拆除相关设备,该设备不在小区前期交付设备之内。原监控系统宝洁物业确实在2015年提出申请维修基金维修监控设备一事,但按照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只能对原有设备系统进行维修,目前系统运转基本正常;对于探头布点过少需要增加布点问题不在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之列,需要业主(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由业委会牵头动用经营性收入等经费进行改造。由于目前尚有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故物业聘请法律事务所进行催缴,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您反映宝洁物业存在问题较多,建议您进行分类处理,对涉及治安管理的报警处理;对小区管理的向业委会建议提案处理;对物业公司未按物业合同履约的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诉讼处理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宝洁物业流氓作风,不管事,动用讨债公司收物业费。
“悲凉的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据小区宝洁物业反馈,您反映的门口监控探头实际上为当初乐生活公司提供的门禁系统,该系统由乐生活公司免费提供使用,但通过广告收益作为免费试用的条件,现该公司决定拆除相关设备,该设备不在小区前期交付设备之内。原监控系统宝洁物业确实在2015年提出申请维修基金维修监控设备一事,但按照维修基金使用办法,只能对原有设备系统进行维修,目前系统运转基本正常;对于探头布点过少需要增加布点问题不在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之列,需要业主(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由业委会牵头动用经营性收入等经费进行改造。由于目前尚有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故物业聘请法律事务所进行催缴,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您反映宝洁物业存在问题较多,建议您进行分类处理,对涉及治安管理的报警处理;对小区管理的向业委会建议提案处理;对物业公司未按物业合同履约的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诉讼处理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
回答的很好,很干脆,情况也了解的非常清楚,但是街道作为政府行政部门的这种回答,给人拒之门外冷冰冰的感觉。帮助人民共同解决问题是政府的责任,否则政府怎么配得上“人民”两字。看了回答心里感觉很别扭。
2018-8-24 2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