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行政诉讼咨询
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将自己的立所之本定位为致力于忠实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全方位、高品质的增值服务和解决律法事务的方案,是基于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条件,加上我们对律所与客户之间的鱼水关系及客户的深度需求有着透彻的了解和感受。
我们一直认为,无论多么强大的律所或律师,其所从事的所有代理业务都来自于客户的委托,而客户的委托则源于其对该律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赖,而这种肯定和信赖则来自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准、负责态度和快捷程度。
苏州行政诉讼咨询
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构和律法、规法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纠纷,律规法定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因此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定。现在人们意识到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了,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如淘宝。那么淘宝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淘宝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4分;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诉时间距离上一次被扣分的投诉自投诉成立之日起在5日内(含5日)的,不予扣分。
因此,我们团队切实地将“让客户利益较大化”定为服务理念,并将其作为衡量判断我们团队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优劣的标尺。
而且,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进一步确定了将“专业担当厚道共赢”当做纳祺人的座右铭,时时勉励我们的律师恪守自己的承诺。
专业——“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必须在某个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并通过制度要求在接受委托时由专业领域相匹配的律师承办该类型案件,将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有机统一,以确保案件质量。
担当——纳祺要求所有员工恪守职业操守,勇于承担责任,对客户、对事务所负责到底。
厚道——纳祺崇尚宽容,强调厚道做人,尊重、善待每一位客户,用坦诚真心获取信任与合作。
共赢——本着客户利益至上、合作才能共赢的原则,在合作中力求互利互惠、相得益彰。
天道酬勤,不懈的坚持和勤勉的付出,让纳祺很多律师取得了众多客户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对因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而支付的专利使用费或者因履行专利权转让合同而支付的转让费,当事人都不得请求返还。对专利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也有例外:一是我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不适用我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规法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始终奉行“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理念,以“感恩、奉献”的良好精神面貌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扶持善良,践行社会责任。提供律法援助:振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每年代理多起律法援助案件,免费为被援助人提供专业优良的律法服务,维护被援助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理是指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其知识产权纠纷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活动。仲裁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