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aowz 于 2018-9-11 09:33 编辑
月初投诉吴中区金庭镇石公山石公村二组西山柏馨苑旅馆屋后违建的问题。
根据“吴中区便民服务员”的答复:“经村委会和城管队现场查看此处为建设踏步及道路”、“如果有建房现象”。
有如下疑问:
1、屋后违建说的不止所谓的踏步或道路(也不知道这个是否需要审批?),还有屋后东侧及北侧围墙,将屋后的公用区域围成了私人场所,这是否可以?
2、所谓“如果有建房现象”,是否指只有“建房”才算违建?
3、如果“经村委会”现场查看,这样没问题的话,我们也就放心了(原来这样建也可以啊,不要到时候两个标准,有人可以这样做,有人不能这样做),所以请明示“村委会”哪位工作人员查看没问题的,以后我们也专门找他查看。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1.村委会和巡查城管队员于9月18日又去现场核实一下,该户村民目前正在建通道,以及一个通往二楼的平台。2.通道土地是该户与其他村民流转的,平台也是沿着楼房边起来的。3.巡查城管将会对其平台进行监管,不得有墙身,只做过往平台用。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吴中区金庭镇
2018-9-11 09: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