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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山公交首末站内违规停泊非公交车辆

2023-11-9 21:15:1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交通局、苏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领导:本人在2018.9.30现场举报场内违规停放私家车和举报期间时间段女性领导用拨打110的方法威胁举报人升级事态而不是耐心解释去平息事态。(当时本人只是带着疑问询问了保安师傅和那位女性领导,并没有恶向和带有侮辱性咒骂等语言,更没有暴力和损毁站内物品的违法行为)。现据12345转回复本人:公交首末场站是一个封闭的管理场所,(这句话也正好印证了场内是不允许停放非公交营运车辆的,更没有什么有通行证和领导保安同意就能停放一说。)、相关职能部门以后会加强对保安公司的场站管理。但是相关职能部门好像方向性搞错了,保安公司已经尽职了,本人对于保安师傅和保安公司管理没有异议,有异议的是,是树山首末站一位女性领导(保安师傅说的是此站点领导)关照保安,有所谓“通行证”和场站允许领导同意的可以停放站内,更可笑的是其中一辆白色雪铁龙(车牌苏e8y22w)的两厢私家车就停在公交车停泊的场地上,没有明显标记那是社会停车场。苏州新区公交公司投诉部门一位女士回复举报人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场站只要相关车辆在保安处登记和有关领导同意就可以进站停放”,可是本人查遍了《苏州市市区公共交通场站管理办法》都没有上述两位女士那样的说法可以进站停放,只有依据此《办法》第二十条公交场站内禁止下列行为:第(五)条非公交营运车辆进入或者停放。两位女性领导并没有参考上述《办法》去管理好和解释好,反而一二再,再而三的强调根据:“领导同意”等等回复举报者,这不是依法律法规管理和办事,是以权力,领导拍脑袋决定事态的做法和我国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相背而行了,我想她们这种做法肯定不是交通局客管处的意思和做法。本人作为举报者是不能接受这种解释的。希望有关职能领导高度重视下面这种懒散、敷衍和懒政的做法,本人以后还会根据《苏州市市区公共交通场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毁、遮盖、侵占公交场站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继续监督树山首末站站内停放非公交营运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的问题。本人诉求:1,以后要加强培训新区公交公司投诉受理业务人员注意正规用词和坚决杜绝树山首末站内车辆依法停放而不是经过权力或权力允许后就能停放问题。2,需要树山首末站那位9月30日那位女性领导向本人解释清楚为什么要用拨打110来威胁本人和处理我的现场咨询、现场制止和举报她的违反法规停放车辆的情况。难道恼羞成怒不习惯接受群众举报。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交首末站是供公交车辆进行调头,停歇、存放、保洁及工作人员办公等的场所,由各公交公司负责并管理,外来车辆进入需进行登记,不得私自进入随意停放,与社会车辆停车场有所不同,请予以理解支持。对此,公交公司已对各站点进行提醒、督促,进一步加强安保及相关管理工作,同时注意与外来人员沟通解释,避免误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外地车都停进来了,确实有问题。
上面图片中苏e8y22w白色雪铁龙正好是树山首末站那位“女性领导”自己的,这位女性领导车主也来到现场和我沟通,站内一些违规停车是她同意和授意保安员的。所以说把责任全部推给“保安公司管理不力”是不适合的。这不又是“临时人员”吗!

2018-10-19 23: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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