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苏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当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当月查询系统中是否会有显示?还是必须得下月系统中才会显示上月的社保缴纳情况?另,当月交纳了医保,医保帐户是否已经开通,激活或解冻?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企业参保单位的申报期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8日至10日进行结算,系统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生成个人缴费未到账流水记录。每月11日至22日,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每月28号左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将个人未到账流水做到账处理。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38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当月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10-1 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