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外省买房落户政策里的3年社保缴纳是怎样的标准?三年期间是不能断交的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3号)第十一条: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数字,均含本数在内,涉及年限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的连续年限。3年社保是需要连续缴纳,中间不能中断,自己补交中间的社保是不认可的。如果新公司的社保和旧公司的社保连接起来,中间没有断交社保并缴纳社保3年,这样是符合社保3年的条件的。
2019-1-9 15: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