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房子不住物业费收取

2023-11-9 8:08: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有一套房子原来居住的,现在不住了一直空置,想问一下此房的物业费如何收取,按照《苏州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房子不住人了是否可以按未使用认定,如果不能按未使用认定,请给出未使用的明确定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新交付的住宅物业费用缴纳,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请仔细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超过70%的,从其约定。根据你反映的空置住房,是否向物业提出申请?是否得到同意?如果签订了相关合同,可以按照约定条款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单位存在乱收费,请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向区物价局举报。
估计只能和物业协商。
房屋购买之日起空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只有交房后未装修空置半年以上的,才可能与物业协商按70%缴纳。 如果已经装修了,即便空置也得全额缴纳。

2018-9-25 11:00:1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