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设立社会医院的初衷就是对于常见的慢性病方便民众就近医疗,减轻大医院就医困难等问题,确实极大地方便了当地患者。但是,还需要值得改进的地方。
第一、将按月发药更正为“以月为标准,半年或一件为节点进行控用药”,可以方便年轻人因为外出工作,年轻大的人外出旅游或者访友等原因不能够按照月来开药的规定。
第二、何山社区医院为苏州科技大学部分教职工服务较多,要适应学校工作的特点,就是有寒暑期,外出交流和访学等特殊的人群体,因为假期较长,可以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跨越时间限制,方便的教育在何山社区院开更长的药品。
第三、延期未能开医的,何山社区医院并不能够及时性提醒,可是因为患者有特殊情况思要提前开药的医生严格控制用药,造成教职工不方便的,千万不满意情绪发生,容易发生医患者纠纷。
有鉴如此,盼望 相关部分能够制定更加便利的方式,让何山医院更大周到服务当地社区的居民。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其沟通。现仅就规定做出答复:《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师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无过错。如有个人特殊情况,请咨询电话:0512-68070789。苏州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第四、因为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因为季节性变化,冬季用药量可能加倍了,不能够仍然按常规的的用药量进行控制,这样容易延误了患者的治疗,后果十分严重。
第五、用药量进行必要控制,防止社区药院低价药品被滥用,加强控制管理十分必要。但是,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也是要因势利导,让医生有患者和一定的裁量和选择的权利,有时少用药了,也是可以预期先用药,做到在一定期限内总量基本平衡。千万不能够因为不合理的硬性管理制定,让医患都是无所适从。
这样的官样答复,答非所问,十分不满意!
用我自己的钱翙药品,还是这要横加管理,你们作威作已经成为习惯了!
这是谁制定出《处方管理办法》?能够躺在这个老办法上睡大觉吗?
我们并非说医生有什么过错,而你们所谓管理规定出了大问题!
你们的这种作风就是懒政行为,就是不作为的突出表现,应该向苏州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人员问责任
你们这样的答复就是懒
2017-12-28 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