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方洲邻里中心便民联络点咨询幼儿幼儿托费收据开立事项,答复为园区财政今年未下发非税凭证,目前无法开具收据,财政局也未下发正式政策通知。请问园区财政局,苏州幼儿托费报销政策是否已经取消,若取消,为何没有正式文件?若未取消,请提供开票渠道,年底单位需要报销!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1、关于幼托费专用收据问题。原幼托费专用收据为苏州地方财政票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文件要求,幼托费专用收据已取消。2、关于幼托费报销问题。原《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5】94号)“婴幼儿寄托于家庭托幼所的,由街道开具区财政提供的统一收据,每月报销150元”的规定,现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05号),不再单独列为报销条款。未满三周岁的婴幼儿正式入园入托的,经单位同意,可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05号)第三条(二)规定,本市市区职工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入园(托儿所)的保育教育费报销凭幼儿园(托儿所)正式收据,按每月250元标准报销。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规定为准。
关注~整个苏州市都停开了~不知道啥时候能开~
2018-10-9 12: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