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中的水”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未详细标明房屋地址,经再次比对图片进行了核实确认,您初次反映的为香桥村10组徐家宕54号农户,该农户房屋约在1990年左右建造,现因屋面老旧进行一般维修,并非新建。您现反映房屋为香桥11组卢家小桥40号农户,该户于2015年9月申请原宅落架大修,2016年完工,主屋建筑占地面积为138.8平方,目前该户暂未进行验收。
感谢您的关注。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河中的水”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海虞镇对申请原宅落架大修的解危解急户,原有辅房可作照顾老人的临时居住房,且在申请时必须向村委缴纳押金;待主屋按农宅规定翻修完毕,由翻修户向属地村委提出验收申请,如符合规定,则予以通过。针对反映的情况,村委核实后会向翻修户宣传督促,要求其主动向村委提出验收,在农户申请验收后,村委及职能部门会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验收,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处置。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0 09: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