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1月20日举报地址位于金庭镇金庭路101-5号路口附近有一家名为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体验馆,举报该馆在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医疗器械的宣传,体验,销售。该馆涉嫌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的行为。经处理,吴中区市场监督局给我进行了肯定的回复。以下为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我局收到关于金庭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生活馆(以下简称当事人)的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为“苏州载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发照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至于当事人门头为“金庭南都嘉美康平衡态健康生活馆”,该门头的设置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准,非我局权属。据了解,当事人在取得了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后,负责广州南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美康”高电位治疗仪产品的宣传、推广。 另外,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当事人有销售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询问顾客是否在当事人处购买了相关医疗器械,顾客称并没有购买,他们只是在当事人处作体验。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相应医疗器械的销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也向我局执法人员陈述:目前只从事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以及对“嘉美康”高电位治疗仪产品的宣传、推广,并未从事销售活动,如果以后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活动,将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目前没有从事医疗器械任何销售行为。 我局前期对举报人的回复中明确表示,若举报人能提供当事人销售医疗器械的合同、票据或者其它相关证据资料,我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感谢吴中区市场监督局的回复。此回复清晰的表明,该馆不允许存在销售行为,如一旦发现销售行为,可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向吴中区市场监督局举报,可以要求退货并对该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如发现该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可依据《广告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向吴中区市场监督局举报,对该馆进行处罚,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呼吁广大市民抵制无良、非法的保健品宣传和诈骗老年人的行为。如有证据和情况,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同时感谢吴中区市场监督局的回复,你们辛苦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你的建议,如你有该店销售医疗器械的确实证据,请进一步向我局反馈。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2-29 16: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