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张浦镇白米村农房翻建事宜

2023-11-7 7:48:4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查了一下《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请问农房翻建具体政策?我家的旧房子不满三分地,东边是一条两米多的过道,西边的人家也要农房翻建,他们翻建过后是有多余的土地。我家应该往哪个方向扩充,建满三分地的房子?请问在农房翻建问题中,白米村干部能发挥什么作用?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张浦镇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范围最大不得超过200平方米(0.3亩)。因本轮保留村庄农房翻建为原址翻建,故针对市民咨询的翻建房屋四至位置,需现场踏勘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民如有问题可直接与白米村或镇农房办联系,联系电话:57421254、36889607。对于村民进行农房翻建,白米村将积极做好农房翻建政策咨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配合镇农房办做好农房翻建过程中邻里间的矛盾调处等工作。市民如有其他问题也可与我镇民生110处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744088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2018-9-6 08:37:4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