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人民路自平门到人民桥,已经基本具备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条件。因为道路狭窄,车速有限。然而,在较为宽阔的郊区道路中间直行开始斑马线段,无红绿灯或者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横穿斑马线,第一道的车辆视线好,当然会有足够的提前量礼让,然而处于第二第三道的车辆由于存在被第一道的车辆遮挡视线,等发现有行人横穿,可能会紧急制动,造成追尾或直接与行人发生碰擦甚至更严重的事故。这种情况存在,案例也有不少了。责权部门,行人司机,都有什么好的办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人应当自觉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司机视线可能被遮挡,观察不全,行人过马路前也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既然是礼让行人,就不存在急刹车现象,急刹车现象,说明根本就没有想过礼让行人,而是在快速通过的时候发现有行人横过不得已采取紧急措施。
但凡有礼让行人的预设动机的,在通过人行道时必定事先已经减速,哪来的急刹车?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需要补补平交道口汽车丶行人礼让火车的道理,就明白了被道德绑架的车让人法条有多么的不切实际,行人的生命安全建立在不确定的汽车是否礼让无异于唆使行人送命。
首车能看到行人,二车呢?三车呢?四车五车呢?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是买不起车,用不起车,。
理论上没错,但是会大大增加交通拥堵。
其实要解决很简单,所有画斑马线的地方都配一个红绿灯
交通规则不是只针对司机的,也是针对行人的
交通拥堵,是谁造成的?你少开一天汽车,他少开一天汽车,还会拥堵?
配红绿灯?那还要斑马线干嘛?查资料,斑马线的意义是什么。为何有斑马线?配红绿灯不如造天桥,就是代价大了点,这样又解决你说的堵车又能安全
是的,交通规则针对所有人。你也说了所有人,你若斑马线前最起码的礼让都不想做到还谈什么交通规则呢?!
这不怼都不行了!
装了红绿灯还照样闯,,举个例子,,彩香菜场门口和彩虹新村公交站
你这帖子写的内容太业余太脱离实际,就举个例子,大洋百货门前的斑马线你看过哪次不是因为所谓的礼让斑马线搞的水泄不通的。另外针对你说的什么相邻车道视野问题,最简单的就是身边车不会无缘无故停下来,再自顾自开的要么就是缺根筋,要么就是成心的。
就好比斑马线前面的菱形标志,,绝大多数都不会懂那是什么标志。。。
斑马线前有车辆减速标志,应注意观察减速或停车让行,遵守交规的司机都知道,后车追尾当然应负全责,还想寻找理由推卸责任吗。
说的没错,支持!!!
我开十几年车了,斑马线也叫安全岛(安全岛是我们已故的周恩来总理起的名),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管有人没人都应减速---慢行---礼让。实际现在还有很多车根本不减速,按着喇叭,甚至还变着道跟行人抢道的现象,完全漠视法律法规。若都能遵守交规,严于律己,真正做到"减速---慢行---礼让"时也就不会出现所谓的”三车四车看不到“之谬论了。
你少呼吸一口空气他少呼吸一口空气,二氧化碳排放都能少很多呢。
你到底想说什么?
对于在这个帖子里莫名其妙的评论,就不一一回复了。此贴的本意是提醒两处:1.在非城内道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的主干道非红绿灯斑马线横穿,行人别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期望机动车礼让上,横穿之前先停观察路况,安全前提下过马路;2.请相关的责权部门完全地系统性地评估,礼让斑马线是否坚持一刀切。
就是这个意思。
就是你说的这个情况。早上上班时间,已经亲眼目睹星湖街好几起因为行人电瓶车闯灯横穿人行道,被车辆剐蹭或导致车辆追尾。
那天一切按法规行事,行人机动车各自遵守其规则,谁不遵守那怕轧死了还要赔钱,那时候就不会产生“礼让行人”的笑话了。
2018-5-12 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