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在花园路小加油站发生一起小的交通事故,当时未给出责任判定书,只说让第二天到交警中队去处理。第二天去了交警中队被告知需双方到场才能判定。因对方推脱忙,不到场。没能处理,当时询问说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十个工作日后再说。可现在一个多月也没个动静。因工作较忙,没时间经常请假。想打电话去问问到底要如何处理,还要等多久,没想到打了十几通电话都没人接。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交通事故不出现伤亡情况的就不给解决。如果不处理这种小的交通事故可否给个回复,并且归还我的证件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经调查,2016年9月18日晚上18时40分左右,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吴江经济开发区花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处右转弯进加油站时,与在非机动车道同向直行的当事人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一人轻微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期间,双方当事人因一直忙于工作,未能至中队处理。现开发区中队已联系双方当事人已于11月4日上午至中队处理该起事故,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证件已归还。谢谢您的关注!
2016-11-1 20: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