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肢体二级重残,经社保局专家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社保缴费年限达到15年,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是补交了医保3万元,网上百度得知张家港相关部门能补贴一半,请问怎么办手续?上哪领取补贴?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无业重残人员及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和规定实际缴费年限的,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按规定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予补足的,终止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给予50%的补贴,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救助的,给予75%的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补贴时,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张家港市无业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村委领取),申请时须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蓝色的)。低保和低保边缘的还应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由村委初审后上报复审。感谢您的关注!
非常感谢!共产党万岁!
2017-10-17 14: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