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投诉吴中高新区陈家村拆迁不公正。第一、第二次回复上都说以批复进行安置。我再重申一下,我谈的不是安置问题,而是合法公民对私产的处置权。第二次回复中加了一句:如有家庭内部矛盾,请自行协商处理。家庭内部矛盾这样的事情都能编造出来!这样的回复很滑稽,毫无说服力。对于那房子的所有权人,你们可以去调查、取证。我要的仅仅是一个合法公民对私产的处置权,也没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请政府给予合理的,能说服人的解释,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对以批建方式取得的宅基地房屋,计户规则、主房面积的认定根据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住建【2011】1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执行。因搬迁安置涉及内容较为复杂,如你户有异议,可携带相关产权证明、证件等,至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一楼吴中高新区征收安置中心现场咨询(联系电话:66052306)。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对以批建方式取得的宅基地房屋,计户规则、主房面积的认定根据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住建【2011】102号《关于印发<吴中区征收计户规则、房屋分类、面积认定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因搬迁安置涉及内容较为复杂,如你户有异议,可携带相关产权证明、证件等,至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一楼吴中高新区征收安置中心现场咨询(联系电话:66052306)。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2018-5-9 14: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