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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局二套房属性及贷款比例

2023-11-5 7:52: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一下苏州房管局,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套商品房,另有一套拆迁补偿安置房,是否已经算拥有限购的两套房,如果再购买,可以最高贷款比例多少?目前一套商品房有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款结清后再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幻想007”网友,您好!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借款人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目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4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3、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4、贷款最高限额。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限、月应还贷额等因人而异,您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网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初步测算 https://gr.szgjj.gov.cn/retail/。(贷款额度以柜面审批为准。)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房屋套数问题涉及贷款或税收缴纳,购买商品住宅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以来,关于首套房、二套房及三套以上的认定,均由金融系统负责认定。 建议您可以详询银监、所贷款的银行相关部门。税务部门电话:12366。
2016-12-25 1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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