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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房产经纪人以欺骗的手段签合同该管管了

2023-11-5 6:20: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园区韶山花园一名房东,10月份我挂出一所房子出租的信息,苏州链家房产天翔店经纪人王**带着租客看房,经双方沟通后约定月租金4800元,租期一年,房租费付三压一,中介费双方各出月租金的50%。 在此过程中,链家经纪人王**对我进行两项欺骗: 一是在合同中欺骗我承担物业费。在合同签订前,没有商谈物业费由谁承担,合同由王**填写,因当时比较晚,我着急有事,充分相信了链家房产经纪人王**,没有仔细看合同就签了。回家后我拿起合同一看,在见面时从头至尾都没有谈到的物业费问题,王**写合同时让我承担,我当即打电话给他,告诉他这个我不会承担的,要他修改合同,他答应了,并跟租客协调改为租客承担。 二是居住人数问题欺骗。在三方见面商谈时,王**和租客告诉我,长期住3人,偶尔住4人,我在签合同时想当然地以为合同中内容也会是这样的,几天后我去出租的房子里有事,才发现住的人数远多于我们约定的3人,我找到王**,他告诉我合同中签的是住4人,最多不超过5人,我又一次被骗了。 我就想问问,政府部门对房产经纪人职业道德有要求吗?是以各种手段签合同赚佣金为目的?链家房产作为一个全国知名从事房产经纪业务的公司,经纪人连起码的道德水平都没有,以欺骗为手段,这样的人究竟是链家的个例还是房产公司全体经纪人的缩影? 诚信中国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我希望园区规划建设局能整肃经纪队伍,坚守诚信,不要再发生欺骗客户的事情。合同法规定,以欺骗为手段签订的合同,违背一方意愿自始都无效,我强烈要求解除租房协议或按约定修改协议中租住人数。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已就你的问题向该经纪机构了解,其表示,租赁合同是根据双方意愿签署的,在签订后业主提出不愿承担物业费,经纪人多次与租客沟通并协商物业费由租客来承担;入住人数合同约定4-5个人,最多不超过5人,目前入住情况未违反合同约定。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规建委
有房子的人需要计较这么多吗
一般物业费真的是房东承担,没有合同特殊约定下
可以解除合同的
一般物业费都是房东承担
韶山花园物业费应该也没几个钱吧?
物业费都不想出,无语了
一般物业费都是房东承担,当然你也可以在合同中要求住户向你交物业费。但交到物业公司的物业费肯定是你房东去交。 总不能房子租出去,就想让租户按时给你去物业公司交物业费吧?你以为租户会帮您按时去缴纳?反正欠缴物业费,到时物业追缴甚至起诉都是找你房东

2018-11-20 1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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