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8年多了,连续缴纳社保7年多,现在积分入户有一项居住年限加分项,连续居住满一年加30分。我想咨询这个年限界定是按照办理居住证时间来算? 还是按照每年去派出所刷卡登记的年限来算?我是12年办理的居住证,但是中途就刷过两次,最近一次刷卡是今年。那我这个积分算是几年?另外有没有其他途径,比如当时的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单位开证明证明每天都在公司上班)来侧面证明自己连续居住的年限?在苏州缴纳社保,每天都在公司上班,这7年来肯定是在苏州居住呀。。。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规定的居住情况积分第二项,明确是办理居住证年限,且明确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所以首先,该加分项的依据是居住证年限;其次居住时间是按照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来进行计算的,其中连续居住时间是指:流动人口按规定主动在苏州市辖区(吴江区除外)公安机关申报居住信息,且自申报之日至申请日期间居住记录没有中断过(根据2011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变更居住地址需及时办理住址变更手续)。如果中断过,则以最近一次登记时间为起始时间开始计算,该时间以市公安局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的登记、变更、签注时间为准,不是社保等证明可以替代。所以,您的居住证积分以居住证系统中实际连续居住时间来计算的。
苏州市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之前的纸质暂住证记录不进系统,自办卡之日起每年连续刷新的居住记录都可以加分,但是一旦中断,前面的数据全都不算,从重新刷新的时候开始重新计算居住时间。目前居住证最多能加6年180分。
2017-10-26 14: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