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塘派出所多次歪曲社会经济发展理念,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此,再次强调:社会发展在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法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你可以打擦边球,一但形成了法律,你就不得越界。在法律生效后,你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存在大环境、大背景等歪理,如你所说的“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但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已经施行,你连法也不了解,谈什么时代背景?1995年劳动法完善了养老保险制度,而我是2003年进斜塘派出所的,劳动法经过8年的实施,斜塘派出所作为执法机关仍视劳动法为儿戏,只当劳动法是纸上谈兵、一纸空文,亏你斜塘派出所说得出口,聂树斌等案件也是在当时大背景下由公安机关办成的“铁案”,为啥现在重审?说明当初办案人员违法、枉法,终而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枉法者得到应有惩处。<br>
再次重申:我的问题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中心要斜塘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笑话,在斜塘派出所工作,要斜塘派出所出具证明),才确认斜塘派出所时任领导欠缴、现任领导赖缴我的养老保险费,还以种种理由、千方百计狡辩。我的法律意识不会淡薄,一辈子研究法律法规,当初,我只认为斜塘派出所是执法机关,不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所以进斜塘派出所为你卖命,事有愿违,错了!太想信斜塘派出所了,至今才发现,斜塘派出所时任及现任主要领导是披着执法外衣、行违法违规之实,而受害人还不止我一人。<br>
我在原单位80年代时,对60年代精简下放的老职工,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只要有证明人证明,均为他们办理了退养手续,老有所养,行善积德,菩萨保佑,所以大难不死。而你斜塘派出所有法不依、执法违法,你斜塘派出所的主要领导,摸摸自己阿良心的?良心还在不在?换位思考,你及你的家人阿要老的?老了阿要养的?我放弃5年协管员的月度考核奖(协管员考核,唯独我没有,为啥?是因为斜塘派出所制度不完善,我不能自己算给自己),这是我自愿放弃的,也只是短时期的,而你欠缴多人养老保险,涉及劳动者一生一世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老有所养的生活保障。<br>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该网民反映的问题,之前已经答复过了。
2017-8-31 09: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