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适龄儿童父母有一方户口在本市另一方户口不在本市,且在本市仅有一套合法固定住所,儿童户口与父母中一人户口及住所一致,在申报入学时会否有问题?是否必须学生户口要与父母户口均一致?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由于您的具体区域不清楚,无法作出针对性答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拨打65151159咨询。感谢您的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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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由于您的具体区域不清楚,无法作出针对性答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拨打6515115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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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4 15: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