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底于吴中区购置首套房产,个人单独所有。婚后想将配偶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现咨询:
1.需要双方准备哪些材料,具体到哪里办理(房子在越溪,二手);
2.加名字是否额外收费,如何计算?
3.假如此次不加,配偶再次买房能否算作首套(目前她名下并无房产)。
另,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不定产登记中心电话无一能通,望相互了解情况后一并告知原因。
盼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婚后添加配偶名字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1、首先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流转手续,如果房子有贷款,贷款合同则需要添加共有人的贷款补充或变更协议。需要夫妻双方带好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然后至登记窗口办理夫妻共有的手续。税务及产权登记的办理地点均在苏蠡路81号吴中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中心。2、收费需要看了具体材料之后才能答复,因为涉及到多个环节及部门。3、限购问题请咨询住建部门。吴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65251149。
此复。
吴中区国土局
2017-8-10 10: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