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领导好!
想咨询一下,从5月1日起,增值税由17%降到16%,供电局开具的原本17%的增票也降到16%,那么电价是否要按照16%税来调整呢?即新电价=原电价/1.17*1.16。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国家给我们企业的降税福利。
谢谢!
市物价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电价管理规定,电价制定调整权限在国家发改委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以下销售电价实行全省统一价格。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要求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抓紧研究提出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实施。我局将密切关注电价调整信息,若省局出台电价调整文件,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5-22 1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