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园区工作3年有余,连续交园区社保超3年,2015年11月在园区胜浦购房一套(115平),不动产权证书日期是2016年11月,现打算把我的户口从老家迁入住房所在地,请问我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流程?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不动产权证书日期是2016年11月,房产证未满3年,不符合《购房类居民申请落户》的申请对象范围内,暂时不能把户口迁入住房所在地。
根据《购房类居民申请落户》中申请对象: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请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到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办理购房类居民落户。之后办理居民落户只能走积分落户途径。
2017-9-4 15: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