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木渎镇居民房屋翻(新)建审批表中“屋脊高度”这一概念的具体规定有一些疑问,希望向吴中区规划局请教一下。 审批表上对屋脊高度做出了以下名词解释。屋脊高度:指屋顶到檐口的距离h加上檐口高度。h ≤ 1/4l(进深)。且屋顶顶点应处于建筑物的中心位置不得变更。 那么,假设房屋进深 l 为12米,那么屋顶到檐口的距离 h 最高不超过3米。屋脊高度将是 h(最高不超过3米)加上檐口高度。是这样理解吗? 另外,本人还想请问一下吴中区规划局,木渎镇居民房屋翻(新)建有没有具体的建房高度限制。如果有,具体的文件和规定是怎样的?望告知。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规定。吴中区规划局
网友:
您好!根据《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规定。
吴中区规划局
请问,规定的具体数据内容要求是什么?因为木渎镇相关部门并未出具《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另外上面所说的h能否大于1/4l。
麻烦您就上面的具体问题,具体回答,谢谢!
2018-1-28 10: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