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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狗叫扰民你会选择报警吗?

2023-11-2 1:50: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谁应该为城市的“狗患”负责?
如果,“毒狗”要入刑,那“狗咬人”的话,狗和狗主人又该如何处置?
请问 @苏州公安
第一,公安部门现在有没有在对违反规定的养狗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这块工作目前我们是怎么在做的?
第二,处罚过程中是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吗?难点在哪?
第三,如果被没有牵绳子的狗咬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有明确规定吗?
第四,如果深夜邻居家的狗叫扰民,我可以选择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吗?
第五,如果邻居不好说话,警方能不能严格执法,罚款或者“捕杀其犬”?
请@苏州公安 正面回答。。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公安机关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明确的养犬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其中: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过错造成伤害的,由由于受害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犬吠扰民的,由公安机关依条例规定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详细条款见条例规定。修改后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还是需要市民去自觉遵守,关健在于提高养犬人的素养,才能维护好社会公德。关于犬吠扰民的情况,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或小区物业进行反映,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委会进行调解,要求犬主采取有效的防止犬吠的措施。如果犬主未采取有效措施,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委会向社区民警反映,由社区民警搜集相关证据后对犬主进行处罚。修改后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还是需要市民去自觉遵守,关健在于提高养犬人的素养,才能维护好社会公德。
其实是有法可依的,关键在于执行的时候和稀泥,执法不严,从而违法几无成本。
“毒狗要入刑”这个说法从何谈起呢?
外地的就报警了本地再说。。
有用吗,屁用没有
我们的社会到底要经历多少血的教训,才能具备基本的反思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呢?
狗的问题警察认为是小事,回答那是狗主道德问题,执法者的思维非常原始,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最多也就是社区和物业上门劝说,社区物业也只能做到这步,社区物业说自己没有执法权,有执法权的又说这是道德问题、不管。。。
是看不起外地人吗?都选择报警吧,让有执法权的出面处理稳妥些,, 现代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狗侵占了人的空间,人狗冲突几乎每个小区都存在,这已经是社会问题。 希望能够立法约束,让养狗人知道约束,让不养狗人知道自己的正当权利,让不具备养狗条件的人放弃养狗。。。
狗患泛滥还不是相关部门不作为懒政造成的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稀泥无能。。。。
本地的可以商量外地的你连一句话都听不懂不讲道理的
这是一个伪问题,没有逻辑性关联的假设。 常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解决这些矛盾的主体是矛盾的建立者与矛盾的影响者之间的事情。至于用什么方式解决,那是他们的之间的事情。 警方是社会矛盾的惩处机构,不是预防机构。所以,请不要因为一件孤立的事来放大的普遍性。警方的预防是义务的延伸,而不是义务的根本。打击犯罪确保安定是警方的义务,预防事故解决矛盾不是今警察的义务。别本末倒置。
报警没有用,毒狗又违法,那该怎么办?极端行为往往是投诉无用才造成的。
照理说,城市有《养犬条理》,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规范养犬有章可循,,不管是不牵狗绳、不收狗粪便,还是狗叫噪音扰民,也都有处罚依据。然而,又有多少狗主人为此受过责罚?多少纠纷得到了有效处置?
至少,可以起到限制狗主的作用。
重要的只剩下一个问题:狗患如何治理?
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警察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意识不到位及执法不严是根本问题。养狗人违法成本太低!
深刻,,, 长期以来一些养狗人无视他人权益和公共安全,自私、懒惰、飞横跋扈。而相关部门对养狗管理缺位,法律不健全,养狗人违法成本太低,公力救济无望。。

2018-10-12 17: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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