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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数十年驾龄司机被认定无证驾驶,驾驶员档案出错谁之过?

2018-7-7 9:30:34发布36次查看
嘉禾县老司机竟被认定无证驾驶 驾驶员档案出错谁之过?
本人的舅舅系具有近几十年驾龄的老司机,但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交警认定为无证驾驶,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事情发生在2015年3月27日,本人的舅舅曾日红在嘉禾县晋屏大道北路段,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碰撞,事情发生后,舅舅按照要求出示了驾驶证,但交警核实了电脑登记档案后,却以电脑上无档案登记为由认定为无证驾驶。事后经查证,在本人舅舅的驾驶员档案中存在一个同名同姓的其他驾驶人员的资料,交警以此来认定本人的舅舅属于无证驾驶。然而,舅舅曾日红的驾驶证确定是由郴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核发,而且经历了数次换证,最近一次换证是在2009年4月7日,如果说交警的档案中没有他的资料,那为何之前的换证都能顺利通过,而这一次却就没有了呢?之前的档案去了哪里了呢?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员的档案保存在交警部门,难道这些存放在公权力部门的档案会不翼而飞?
为此,本人受舅舅曾日红的委托,特向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网络问政,请求郴州市交警支队作出答复,以确保公民的知情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请告知驾驶员信息,便于核实相关情况
驾驶员信息如下:
姓名:曾日红,男,证号:4328261965050445xx,档案编号:4328000689xx。
请郴州市交警支队依法作出答复!
  对于此次舆情,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车管所立即核查具体情况。对此,车管所迅速组织专人,及时与嘉禾交警大队联系,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网上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当事人曾日红(a)无驾驶证。在此,先特别说明,因该事件涉及嘉禾2个都叫“曾日红”的男性公民,为更好说明情况,当事人暂称曾日红(a),另一人暂叫曾日红(b)。2015年“3.27”交通事故后,在询问当事人曾日红(a)时,曾日红(a)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未携带在身上。经嘉禾县交警大队事故组核查,发现无曾日红(a)的驾驶员信息。为对当事人曾日红(a)负责,嘉禾车管所对大队事故组提供的相关情况又一次进行认真复核,经全国人口信息平台核查,发现嘉禾县有2个姓名都为“曾日红”的公民:
当事人曾日红(a):身份证号:4328261965050445××,住所详细地址:湖南省嘉禾县钟水乡白石塘村××。
曾日红(b):身份证号:4328261973052245××,住所详细地址:湖南省嘉禾县钟水乡爻山村7组××号。
围绕两个曾日红的身份信息,嘉禾车管所再次核查电子信息、调阅驾驶员档案,逐一核实。各类信息证明,曾日红(b)于1997年到郴州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于1997年4月7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但却没有查到曾日红(a)的驾驶人信息。
对此,我所及时与曾日红(a)联系,并询问相关情况。曾日红(a)称1986年在嘉禾大队进行了驾驶技术考试,正式驾驶证号是:43280282××。经我所核查该驾驶证号是一位名为“陈选兵”的驾驶员信息,但该驾驶员“陈选兵”未正常办理相关业务,驾驶证现已注销。曾日红(b)也没有提供本人报名、交费、考试等环节的任何相关信息。据此,可以判定,当事人曾日红(a)从未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不存在驾驶人档案不翼而飞的情况。
二、当事人曾日红(a)的驾驶证为套证。经车管所反复核查比对曾日红(a)与曾日红(b)的身份信息和驾驶证信息,发现曾日红(a)于2009年8月3日利用套用曾日红(b)的驾驶员信息打印的驾驶证到交警支队办理变更业务,将曾日红(b)驾驶员信息更改为自己的信息。事实上曾日红(a)无考取驾驶证任何信息,所持有的驾驶证是套用了曾日红(b)的驾驶证。2010年4月19日,曾日红(b)发现公安系统登记信息自己持有证件信息不符后,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信息,经核查无误后,支队车管所将系统登记信息中的曾日红(a)更正为曾日红(b)。
三、据查,曾日红(a)于2012年9月10日提交本人身份真并持套用曾日红(b)的驾驶证到嘉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其机动车湘l6c9××的违法行为,违法信息处理录入驾驶员信息为曾日红(b)的驾驶员信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16年4月22日21点30分许,本人舅舅曾日红联系到驾驶员档案中另一个同名同姓的驾驶人员曾日红,追问其考驾照的时间及学校,但其均以不记得为由搪塞。为此,本人恳请郴州市交警支队认真调查此案,以查清本案是否有人弄虚作假,将档案调包,骗取驾驶证的行为。
首先,本人对郴州市交警支队在收到网络问政后立即进行调查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但是,对于调查后所公布的结果却是令人非常失望。作为专职律师,本人非常清楚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为此,本人将尽最大努力深入进行调查,为洗刷舅舅的不白之冤而努力。我相信,事实胜于雄辩,我也相信,真相终究会大白。
由于年代久远,后续的调查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如有新的证据出现,本人会及时在红网平台上进行公布。届时,请广大网友进行评判!
郑重声明
受舅舅曾日红委托,现就郴州市交警支队的答复作出如下声明:
经我方深入调查取证,终于找出多张关键证据,证实本人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本人在1986年就已取得驾驶资格,1997年3月7日本人申请换证时,嘉禾县交警大队向本人出具了《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暂扣的原因为换证(有嘉禾县交警大队的公章)。该证据证实了本人在1997年4月7日前早就已经取得了驾驶证,也证实了本人的驾驶员档案存放在郴州市交警支队,并不存在郴州市交管支队所说的“当事人曾日红(a)从未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情况。该证据充分反驳了郴州市交警支队的答复,也说明郴州市交警支队在本人的驾驶证登记和本次调查存在严重的失职。为此,我方请求郴州市交警支队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动纠正自己的错误。否则,我方将对本次事件进一步依法维权,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行政诉讼、提出申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纪委提出控告。望郴州市交警支队能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依法处理本案。
声明人:曾日红
2016年5月1日
2016-04-07 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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