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月30号停车在母子医院斜对面金狮河沿走50米一家停车场,停车场应该被人承包的没有发票,收费是10元一次,我是第二天2月1号下午取车,后来被告知还要20块,请问政府部门当天10元,到晚上过夜又要10元,到明天中午又要收费10元这样合理吗?也没发票?请问物价部门没人管吗?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金狮河沿停车场收费的有关情况,经姑苏区物价局调查发现,该处有收费公示。明确告知过夜10元/次,您若是第二天下午去取车,应再加收一次过夜和白天的停车费共20元,符合收费公示的要求。但您称1月30日停车,2月1日取车,至少经历了两个白天和两个夜晚,与您表述第二天是矛盾的。关于发票问题建议可咨询税务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2017-2-2 08: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