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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收车位租赁费合法合规吗

2023-11-1 18:31:5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最近发现小区门口贴告示,拆迁安置房收取车位租赁费,落款单位枫桥街道,对此有所疑问。安置房征收本来就是政府补偿,现在收费费用和市场价差不多了。对此此行为有没有经过苏州市人大讨论决定,还是属于区域部分人小金库行为。拆迁的的时候很多都是政府一次付清的。现在怎么又冒出收租赁费,车位属于共同业主所有。适当收取管理费老百姓可以理解,一旦市场价老百姓就不理解了,烦请相关部门给个满意回复。如市政府有文件就出示一下文件。不要到时老百姓又搞出个群体事件。维护百姓自身利益老百姓义不容辞。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你关心动迁安置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针对你的问题,枫桥街道社管中心回复如下:杨木桥小区停车位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是由白马涧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和小区物业公司经过协商决定的,程序合理合法,收费标准依据《苏州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的最后一段:第一辆车100元/月,第二辆车120元/月,第三辆车150元/月,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合法合规。在枫桥街道高层动迁安置小区进行车位有偿使用试点,街道也考虑到了动迁安置居民的实际情况,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优惠补贴,即动迁小区居民优惠50%,在此基础上,为鼓励和支持动迁居民的交费积极性,一次性交清者第一年再优惠30%,第二年优惠15%,第三年50元/月,暂定3年。车位收费的目的不在于收费本身,而在于提高小区的公共秩序。车位收费所得,将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30%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运行,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回馈于本小区的居民。【枫桥街道】
补充一条,告示小区新区姚桥新苑康佳花园杨木桥新苑。如有市政府文件请出示一下。适当收取管理费老百姓可以理解,完全市场话运作,老百姓对此有疑问。如外收租赁房客车位费也可以理解。收全体拆迁户的费用。老百姓有话要说。房屋是等价交换,车位租赁归所有业主所有。
这个不要去争啦,出车位费管理更到位,环境好最重要
可能是统一的吧,尹东新村安置房也是开始收费了,也不知道车位是怎么划分的,当初是说一家一个车位,对对户算一个车位
环境好了,居住环境会更好。,车位费算什么?一些老年人城里跳黑舞钱不算的,一点车位费跳脚。
关键是管管好就行了,出点小钱能有个安稳车位也不错了,闹闹闹的,难到非要让动迁小区变成大众免费停车场么
收外来房客车位租赁费可以理解,收房主原住居民不可以接受,适当收取管理费可以配合工作。也是为了小区整体管理。毕竟原住居民是房主
收取房客租金我们赞成,收取原住居民适当管理费我们也可以配合工作。毕竟房东才是产权所有人
同意楼主,拆迁房政府是有补贴物业费用的,所有现有就应该管理好小区,他们是拿了工资的,所以不一样再交所谓的管理费和停车费了。
政府补贴的是房子,又不是车位,像新南环物业费政府贴,车位费照收的,
车位费只是导火索,可能发帖人用语不当,其实已经很多地方违背居民意愿了,有怨言势必要爆发,希望有关只能部门好好回复,不要再继续激起民怨,酿成大规模群体事件,确实杨木桥不是唯一起点,涉及很多安置小区,但是政府不出面好好解决,我想杨木桥事件也不会是终点的,不要在继续恶化下去,多听听民生,要历史为戒,不然让不法分子利用,要共建和谐社会,把高新区建设的更美好更民主。
楼主,管理费收这么少,你好意思发帖,我建议车位费收到一个月1万,这样动迁小区环境肯定大变样,街道又能宣传我大枫桥
车位收费是正常的,车子越来越多,停车矛盾不是个别现象,所有的小区都有这样的问题。
安置保障房与拆迁安置房有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安置保障房只是照顾人均居住面积少贫困家庭,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经济或政绩,把老百姓宅基地征收然后去卖高价格从中获利。所以老百姓也该分享一杯羹。征收时候物业及其他费用一律包含在内
支持楼主,拆迁安置房确实应该包括物业和停车费用等所有费用! 政府征用了农民的房子和土地,就应该把以前的拆迁户免费安置好,否则以前的和以后谁愿意拆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你关心动迁安置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针对你的问题,枫桥街道社管中心回复如下: 杨木桥小区停车位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是由白马涧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和小区物业公司经过协商决定的,程序合理合法,收费标准依据《苏州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的最后一段:第一辆车100元/月,第二辆车120元/月,第三辆车150元/月,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合法合规。 在枫桥街道高层动迁安置小区进行车位有偿使用试点,街道也考虑到了动迁安置居民的实际情况,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优惠补贴,即动迁小区居民优惠50%,在此基础上,为鼓励和支持动迁居民的交费积极性,一次性交清者第一年再优惠30%,第二年优惠15%,第三年50元/月,暂定3年。车位收费的目的不在于收费本身,而在于提高小区的公共秩序。车位收费所得,将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30%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运行,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回馈于本小区的居民。 【枫桥街道】
谢谢就是疑问拆迁小区费用补助问题,之前拆迁相关费用不是一起收了嘛
现在是物权法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怎么可以谈到有偿使用。最多是管理服务费。此次收费有没有经过苏州市人大讨论决定,一个街道或区政府无权进行民生工程做出抉择。更何况是收费体系。最好提供一下苏州市政府相关文件,而不是简易街道回复,街道提供的只是苏州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条例文件。拆迁安置房是否在此范围之内。如果收取合理管理我们认可写谢谢

2018-4-10 1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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